因工作需要,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等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具体职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个别岗位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
5.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均包含本数)。
6.无精神病史,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同等条件下报名优先考虑:
珠海户籍、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公安工作经验的社会协管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公安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患有精神疾病或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本人现正在金湾区公安相关单位从事辅警相关工作或辞职不满三个月的。
12.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拟聘人选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月8日16:00
2.报名方式:
采取邮件方式报名。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
金湾公安分局邮箱:jwfjfjb904@qq.com;
高栏港分局邮箱:458181230@qq.com;
机场公安分局邮箱:xnyj001@126.com;
资料压缩包和邮件标题按“招聘单位名称+职位代码+姓名”格式写明,如“金湾公安分局+JWFJ20230201+张三”。
注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名材料:
(1)电子表:《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等单位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等单位公开招聘辅警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
(2)扫描件:
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②户口本(地址页及本人页);
③学历资料:毕业证(最高学历,必须是已毕业)、学历认证资料(学信网:http://www.chsi.ex3.https.443.g0.ipv6.zhuhai.gov.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有学位证,请提供学位证、学位认证资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ex2.http.80.g0.ipv6.zhuhai.gov.cn/,打印学位认证报告),报名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
由招考单位负责,如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每一职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2时开考,否则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2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
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方面的内容。笔试成绩合格考生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拟聘任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2.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体能测试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子组)、800米跑(女子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身体素质。不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不予进入面试环节。考核标准详见附件4。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如遇天气原因中长跑改为平板支撑。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沟通、语言、心理抗压等方面能力及仪态仪表等,时间10分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
1.体检
计算参与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应在市公安局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心率、血压等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即时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2.政审
各招考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治审查,主要核查是否存在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金湾区政府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4.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经招考单位认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报名咨询工作由各招考单位负责。咨询电话:金湾公安分局:7791961(张警官)、机场公安分局:8647016(仁警官)、高栏港公安分局:6311973(武警官)。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
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附件1: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等单位公开招聘辅警职位一览表
附件2: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等单位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附件3: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等单位公开招聘辅警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4: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等单位公开招聘辅警体能测试合格标准
珠海市金湾公安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等单位公开招聘辅警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等单位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等单位公开招聘辅警报名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4: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等单位公开招聘辅警体能测试合格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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