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企业,
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
一次性扩岗补助!
2022年6月10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各地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人数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计算,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身份企业只能用一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具体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并审核,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申请指南请点击☞每人1500元!@珠海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指引请查收→
为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就业能力,2022年3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通知》提出,对吸纳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此外,2021年3月,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珠海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其中明确了就业见习单位的认定条件和申请方式。2022年5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具体按《关于做好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执行。5月6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做好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对符合领取2022年失业补助金条件且文件印发前已提出申请的,要组织重新复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待遇,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待遇审核、杜绝超期。2022年5月26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提到,拓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申领人员范围放宽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上述人员可凭符合条件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