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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湾区新就业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一减”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4-08-07 作者: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一)出台背景

  为更好地吸引各类人才在我区就业和生活,加快落实我区人才引进发展战略,优化我区人才集聚环境,减轻新引进人才住房压力,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二)出台依据

  1.《珠海市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珠府〔2021〕63号);

  2.《金湾区(开发区)人才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珠金府〔2023〕31号);

  3.《金湾区深入实施“金英计划”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珠金发〔2022〕5号)。

  二、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方案》分别于2024年5月17日、5月24日、5月29日共3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收到有相单位反馈修改意见18条,经沟通,其中采纳15条,不采纳1条,部分采纳2条。

  三、目标任务

  加快落实我区人才引进发展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才集聚环境,减轻新引进人才住房压力。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十一点,包含政策内容、范围对象、申请条件、入住面积、房源分配、申请流程、签订合同与住房押金、期满续租、提前退租、入住管理、其他规定。

  一是政策内容。明确了自2024年7月1日起,对新引进到金湾区就业的青年人才提供入住金湾区人才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统称人才住房)首年免收租金,次年租金为届时同区域同类型同品质市场商品住房租金的30%。

  二是范围对象。规定申请人员应是在我区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全职新引进的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的青年人才: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技师(含)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三是申请条件。规定申请人员需同时符合新引进时间、年龄、缴纳社保、签订劳动合同、申领补贴、房产及从事工作与职称、职业技能等相匹配的要求。

  四是入住面积。规定相关条件人才租住人才住房的面积。

  五是房源分配。规定符合《方案》申请条件的人才原则上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配租资格。

  六是申请流程。包含用人单位及个人申请的主要流程。

  七是是签订合同与住房押金。确定人才住房租赁合同签订期限为2年,入住时需缴纳人才住房项目2个月租金标准的押金。

  八是期满续租。规定《方案》租住的人才住房合同期满后仍想续租的处理方式。

  九是提前退租。规定承租人如需提前退出配租住房的,应提前30日向运营管理单位申请退租,并配合运营管理单位完成退租工作。

  十是入住管理。规定配租的住房禁止转租第三方。入住人才住房期间有关住房租赁管理、物业管理与违约条款参照我区人才住房规定、运营管理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及住房租赁合同执行。

  十一是其他规定。包含本《方案》每位人才只能享受一次、保证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等,并明确《方案》实施的有效期。

  五、涉及范围

  金湾区行政区内符合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及个人。

  六、执行标准

  “一免一减”的住房按照《方案》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进行申请、审核及入住管理。

  七、特色亮点

  《方案》专门针对自2024年7月1日起新引进到金湾区就业的青年人才,提供入住金湾区人才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统称人才住房)首年免收租金,次年租金为届时同区域同类型同品质市场商品住房租金的30%。大大减轻新引进人才住房压力。

  八、解读单位和解读人解读单位: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读人:刘浩联系电话:0756-7263363





相关链接: 关于印发《金湾区新就业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一减”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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